玉树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一、反馈问题
2013年以来,全省还有144个建设项目至今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农牧部门监管不到位,只下达整改通知,未实施行政处罚,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21个工矿项目违规占用草原1.64万亩,其中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康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占用5250亩、4895亩。基础设施项目不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问题较为普遍,全省有46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原2万亩,其中仅共玉高速项目就违规占用1.18万亩。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滥征乱占草原行为。
三、整改措施
1.依据原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按照违法案件属地化管理和建设项目“谁立项,谁批复,谁管理,谁整治”的方式,落实省、州、县三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分工。
2.省、州、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重点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当地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对144项草原征占用行为依法分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类进行处理。凡不涉及违法违规的,抓紧补办相关手续。凡涉及违法违规、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查处。
3.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草原违法案件移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重点集中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草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震慑损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应追责问题线索,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对全省144个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各市(州)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分县包片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办、检查。结合“大美草原守护行动”,省农牧厅组织开展非法征占用草原执法专项检查。定期发布草原征占用整改情况,开展重大案情调查,特大案情上报农业农村部,申请农业农村部协助立案调查。
5.建立完善机制。一是明确收费标准,省发展改革委尽快出台我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并完善制度,形成共商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排查监管死角。
四、责任单位
州委、州政府
五、责任人
吴德军、才让太
六、联系电话
0976-8831796
七、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省农牧厅针对草原征占用问题,依据原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按照违法案件属地化管理和建设项目“谁立项,谁批复,谁管理,谁整治”的规定,明确职责,落实了省、州、县三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分工(该问题整改时限为2018年3月底,已整改完成)。二是针对全州存在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州各级草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国土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责令各建设单位限期补办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手续,对公路建设工程沿线砂石料场、拌合站等非法占有草原并存在临时用地审批不规范的问题,由各市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站依法查处和限期整改。针对去年提出的玉树市草原征占用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并将相关整改佐证资料已上报省农牧厅(该问题整改时限为2018年6月底,已整改完成)。三是共玉高速违规占用草原的问题,经农牧部门反馈,因共玉高速涉及跨州区域,因此,此项工作由省农牧厅牵头,省草原监理总站具体负责,目前已完成现场取证等工作。四是沟通司法机关协调建立草原违法案件移交制度,推动了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该问题整改时限为2018年9月底,已整改完成)。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玉树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受理部门:玉树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76-883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