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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州人大会务组
发布时间:2019-03-11 11:41:26
编辑:玉宣

  玉树新闻网讯

  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8日在自治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州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大力支持和省高级法院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25件,办结2042件,同比分别上升6.10%和8.27%。其中,州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0件,审结201件,同比分别上升25.65%和48.89%。

  一、坚持公正司法,审判执行有新突破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旗帜鲜明地打击达赖分裂集团,维护藏区长治久安。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6件,审结126件,同比分别下降7.14%和13.70%;判处罪犯165人。在一审案件中,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行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42件,判处罪犯55人;依法惩处侵犯财产犯罪,审结盗窃、抢夺等案件33件,判处罪犯59人;依法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扰乱公共秩序、妨害文物管理等案件6件,判处罪犯21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5件,判处罪犯5人。抓好大案要案审判,审结昂文仁青等四人故意伤害、窝藏案(11.25案)和扎西文色煽动分裂国家罪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统筹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32人,重刑率19.39%;宣告缓刑71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动玉树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52件,审结1268件,同比分别上升13.04%和18.06%。在一审案件中,注重维护家庭稳定和睦,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359件;倡导社会契约精神,审结各类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654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117件;依法规范财产关系,审结物权纠纷37件;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等商事纠纷3件。

  (三)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0件,审结55件,同比分别上升30.43%和71.88%。坚持严格依法审查原则,全面审查行政机关事实认定、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要件。针对灾后重建行政执法、处罚、强制类行政侵权等矛盾,积极采取协调、和解手段,致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审结一审处罚类案件12件;审结赔偿和其他类案件3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57.14%。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全州法院紧紧围绕第三方评估“三个90%、一个80%”的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57件,执结593件,同比分别下降4.23%和6.32%,执结率90.26%;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628余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5.53%、终本案件合格率100%、2016年以来整体执结率94.02%,无执行信访案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攻坚活动中,针对灾后重建人难找、财难寻、帐难查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了“高原决心”执行攻坚活动。由州中级法院统筹,举全州法院之力,先后抽调100余人组成若干个小分队,奔赴四川、甘肃等地开展“四查”。州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深入执行一线,给大家撑腰打气。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标准,细化了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做好案卷整理、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玉树州委和玉树市委大力支持,协助落实43万司法救助金,化解了多件灾后重建积案。借助公安技术手段和悬赏执行等做法,查人找物更加高效。在网络拍卖平台网拍成交6件,成交额91.903万元。加大“老赖”惩治力度,助力诚信玉树建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41人、限制高消费49人(次)、司法拘留6人。

  二、遵循审判规律,司法改革有新进展

  (一)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做好法官入额工作,完成全州法院第四批入额法官推选工作,8名新入额法官全部通过笔试。逐步落实办案责任制,明细权责,积极稳妥充分放权。推进随机分案,以自动分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衔接机制,提高办理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质量。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长、副院长办理案件471件,庭长办案781件,院、庭长办案比例达到61.31%。建立新型审判机制,组建4个审判专业团队,优化办案资源配置。

  (二)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按照省高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同步办案。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对办案情况实行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监管。案件质量、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等评查常态化,共评查裁判文书1545份,督促整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超审限案件10余件。定期对案件审理、电子卷宗制作、藏汉双语裁判文书上网、电子签章、电子送达、法庭使用及庭审公开、网上立案等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使审判监督和管理“说得清、看得见、评得准”,督促法官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三、推进网上办案,审判质效有新提升

  (一)建设智慧法院。在省高级法院部署下,两级法院全部接入专网,全面推行“一张网”无纸化办公办案。注重发挥信息技术在推进审务、政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历时2年完成全部历史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工作;实行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推广应用“文书智能编写”“文书智能纠错”“法信”等软件,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支持。如,“法信”软件中图书、观点、案例、裁判、同案智推等功能,法官办案实现了可借助“大数据”作出科学判断,有效解决了我州法院司法信息资源匮乏的“短板”。

  (二)打造阳光法院。通过司法公开,倒逼法官办案质效提升,努力实现“看得见的正义”。裁判文书上网比例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4217件,2018年公开2451件,上网率120.03%。藏文裁判文书上网率99.02%,公开藏文裁判文书1342件,公开数排全省法院第一,约占全省法院总数的50%。其中,玉树市法院公开藏文裁判文书614件,居全国法院首位。庭审直播推进好,直播案件448件,直播率达到93.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广大干部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就能点播或收看庭审直播,法院司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特别是“11.25”案采用藏汉双语公开宣判,当庭送达双语文书,庭审点播量高达1406万人(次),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热播案件”,点播量排全国第六位。

  四、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有新成效

  (一)畅通便民诉讼服务渠道。健全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率100%,立案率为96.30%。推广应用“青海网上法院”“掌上法院APP”“小法问答”等程序,当事人在手机上即可参与诉讼,获取相关法律实务参考。致力亲情服务,不断加强司法礼仪建设,“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让当事人倍感温馨。在立案大厅设置藏汉双语导诉台,提供打印机、老花镜、拐杖、轮椅等。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网上立案66件,远程庭审2次,电子送达422次,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称多法院开设“假日法庭”,专门在节假日即时受理解决各类简单的民事纠纷。

  (二)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在已结案件中,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851件,调撤率74.71%。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21次180余人,处理来信11件,无进京访、赴省访等问题发生。治多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活动,接待来访人员26次。延伸司法服务,各基层法院均各社区、村社设立便民联系点和便民联络员,在法院的指导下参与审前和诉讼调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减、免诉讼费9.26万元,缓交16.89万元,彰显司法温暖。

  (三)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坚持和发扬“马背法庭”精神,把农牧民群众当亲人,针对玉树地广人稀、通讯不便、路途遥远等客观因素,充分利用虫草采挖、庙会等人流集中时间,适时派出巡回法庭,到田间地头、山间草场、牧民帐房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并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共开展巡回审判91次,办理案件206件,法律宣传咨询7050人(次),办案行程6.3万余公里,深受当地群众欢迎与称赞。其中,玉树市法院、曲麻莱县法院巡回审判办案数占全州法院的68.13%。

  五、加强环资审判,生态保护有新举措

  (一)理清工作思路。重大调研课题结项,由州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参与的法学会年度调研课题——《三江源生态保护司法保障问题研究》(18万字)顺利结项,对开展“三江源”地区生态司法保护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思考,为创新司法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了智力支撑。参加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基地和实践基地联席会议,加强与省环保厅及州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邀请贵州、云南等先进法院资深法官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决策科学性。

  (二)加强案件审理。针对玉树地区涉环境资源传统案件类型居多,主要以非法盗猎野生动物、制售野生动物制品等刑事案件为主的特点,依法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保护三江源地区生物多样性,用法律之剑呵护三江源的生态系统平衡。三江源生态法庭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4件,审结4件,均为刑事案件。分别为拉某某等三人非法杀害马麝案,白某某等三人非法收购黑熊案,李某某非法猎杀藏原羚、赤狐案以及罗某某非法猎杀雪豹、马鹿案,法院对违法份子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份子。特别是通过对尼玛多吉倒卖麝香一案的法治宣传,广大群众转变了认为买卖麝香合法的认识误区,社会生态理念更加绿色、阳光。

  (三)夯实基础保障。在最高法院、省州委和省高级法院的重视和支持下,为生态法庭增加专项编制8名;在州委、州政府协调下,将玉树市原林业局林业站业务用房划转确定为生态法庭的业务用房,现已投入使用;州中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约2100平方米的审判业务用房已列为国家“十三五”项目(增项),前期工作已有序开展;各基层法院的便民联络员新增“生态司法联络员”职责,第一时间协助法院调处涉环境资源的各类纠纷,并配合开展法律咨询与宣传。

  六、坚持从严治院,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一)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教育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活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立9个党小组,健全中心组、党总支和支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每周学习制度,主要领导和党员干部带头上党课。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州委全会精神,起草《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的实施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服务保障玉树“一优两高”落地提供指引。

  (二)致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落实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参加省内外培训35次,481人(次)参加培训。组织两级法院业务骨干38人,赴西南民族大学进行了为期10天培训。重视藏汉双语人才培养,举办裁判文书汉藏翻译培训班,组织参加四川法官学院双语培训,累计70余人(次)参加培训。在囊谦法院举办便民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廉政监督员和生态司法联络员培训班,12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培训班1期,参加省高级法院培训2次,40余人参加培训。针对法官司法能力弱的实际,在内网平台上传学习北京法院2015-2018年所有教育培训资料,共计443集,同时落实了玉树法院法官参加北京法院培训班事宜。与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实践基地”“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基地”,致力培养藏区专业法律人才。

  (三)强化反腐倡廉和机关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州中级法院主要领导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工作约谈、廉政诫勉谈话等制度,针对执行工作突出问题,州中级法院主要领导与玉树市、称多县、杂多县法院院长进行约谈。深入推进司法巡查,参加省高级法院巡查组,对海南法院进行全面的司法巡查;对辖区内3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抓好专项整改,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整改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领整改。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邀请专业人员对全州法院财务进行了自我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审判、人事、后勤等容易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排查出211条风险点,提出了184项措施。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坚持会议讨论制度,确保基本建设、干部任免、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权力正确行使。机关建设成效明显,州中级法院荣获“2017年度综合考评优秀领导班子”“2018年玉树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等称号,囊谦县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州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

  我代表州中级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法官断层问题日益严峻,审判人员调入难,个别基层法院已无法官后备力量。二是有的干警对外交流联系较少、传统思维习惯改变较难,学习不主动、意识不强,法律适用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和办文办会办事能力较弱。三是机关建设和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关于日常考勤及干部人事、审判运行管理的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四是有的法官司法作风方面还存在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推动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州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州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继续按照省高级法院“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为推进“一优两高”在玉树落地生根、开创玉树“两个越来越好”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抓好政治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大指示精神。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学习制度机制建设。二是强化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三是深化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决防止严重涉诉负面舆情事件。

  (二)牢牢把握维稳主动权,推进平安玉树建设。一是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治藏新方略,强化斗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始终对达赖集团等分裂势力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深入扫黑除恶斗争。理清办案思路,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办理好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传销拐卖、贪污贿赂等案件。

  (三)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推进法治玉树建设。一是服务保障生态保护优先。做好“生态司法保护”这篇文章,依法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和“生态法庭”作用,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构建联动机制,加强司法宣传与服务。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民商事审判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功能,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理好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案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加强破产案件的审理,化解产能过剩,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农牧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服务保障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化解教育、就业、医疗、劳动争议等领域的群众诉求,依法审理好雪灾后期人员安置、保险理赔等行政案件。加强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一站式”藏汉双语诉讼、便民诉讼联系点等服务。

  (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一是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强各类执行手段查人找物,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全力化解灾后重建积案,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二是继续巩固工作成果。以现有执行工作成效为基础,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加大网络拍卖和诉讼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规范终本程序,持续巩固和扩大“高原决心”执行攻坚活动成果。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紧紧依靠党委和政法委开展工作,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公开、阳光执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财产处置、案款管理等各项制度机制,促进执行工作长远发展。

  (五)深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健全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二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已实施改革任务的督察问效,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进两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切实履行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静默式”监管,抓好审判态势分析、督促审理进度、统一裁判尺度等事项。加强案件“三评查一审核”工作,严格落实结果应用。加强态势研判,定期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加强案卷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卷宗管理等审判纪律和制度,清理未归档案卷,促进电子卷宗同纸质卷宗的审核匹配和同步归档。四是推进智慧法院、阳光法院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网络化,采取强力措施加大对省高级法院部署的各类软件的应用,实现无纸化办公。大力推行网上同步办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加大司法公开,提高藏汉双语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庭审直播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二是提高司法能力。注重加强对新法律、新知识的学习,丰富培训内容,通过网络培训、专题培训、定期轮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加大与青海民族大学“两个基地”共建,重视藏汉双语人才培养。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充分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委若干措施,针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工作“慵懒散浮拖”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四是注重从优待警。进一步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多为干警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加强对法官人身保护,保障干警正常福利待遇,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落实列入2019年预算的基建项目,完善新建的三江源生态法庭审判大楼功能,协调解决基层法院灾后重建中基建欠账等问题。加强与北京法院沟通,落实对接会议精神,助推对口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新起点、改革新任务、社会新期待,我们将在州委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断开创全州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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