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新闻网讯 州水利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重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支部改选、约谈问责、问题上墙、治理公车等一系列“组合拳”,直击“病灶”,开出“良方”,有效促进了全局机关干部作风转变,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一步查摆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讲真话环境。
支部调整,握住“关键”不“存私”。该局首先针对灾后重建期间,未及时对党支部进行调整,针对党支部责任不明、分工不细的问题,依据党章规定,通过全程透明、民主推荐、听取意见,及时公示上报州直属党委批准的方式,对局属两个支部进行充实改选。
约谈问责,直指“痛点”不“手软”。对约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局领导及时约谈相关当事人,指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围绕“问责”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对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慢”等问题以及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提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问题上墙,勇敢“亮丑“不“护短”。对于民主征求后发现的“四风”问题,及时通过问题上墙的形式进行亮丑,让班子脸上“挂不住”、干部“坐不住”、歪风“留不住”。有效地狠刹了歪风邪气,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供了警示基础。
治理公车,狠抓“治疗”不“姑息”。该局将公车私用、公车特权问题,作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制定了“七不准”:不准用公车办私事;不准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及私人喜庆;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不准公车停放或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用公车旅游、游玩;不准公车外借个人;不准遮掩损毁政府配备的公务用车标识。同时,明确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责任。对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张贴标识,或损坏公务用车标识的行为纳入局作风考核内容。(作者:吕海明)